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3/2014
- 
						公佈日期2014-04-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職責;授予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投資 / 文化產業基金 / 法人 / 信託委員會;保佐人委員會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期限;期間 / 商業企業 / 企業家 / 支付;繳付 / 行政程序法典 / 報告;報告書 / 稽查;監督;監察 / 民事責任 / 刑事責任 / 委員會;佣金 / 評估;評審;評核 / 發展項目 / 財政局 /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 社會保障基金 /
- 
						摘要核准《文化產業基金資助批給規章》。
- 
						頁數第198-206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26/2013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被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1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