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9/2011
-
公佈日期2011-04-2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私人業務 / 行政長官 / 主要官員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意見 / 組成 / 出席費 / 行政-技術輔助 / 負擔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
摘要設立隸屬於行政長官的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
-
頁數第1123-1124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二組第93/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二組第10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二組第64/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兩名及委任一名“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二組第7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兩名及續任一名“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二組第5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二組第4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二組第55/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及委任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二組第18/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成員。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