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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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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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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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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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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電子政府 / 工作表現評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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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規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九條第一款所指的印件及第272/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核准的表格得以電子載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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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8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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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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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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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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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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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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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