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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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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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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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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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5-06-05 -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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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兼任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監事會 / 屠宰場 / 公共資本企業 / 市政署 / 報酬 / 2025 /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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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及委任澳門屠宰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譚惠芳)及成員(蘇凱慈),以及續任監事會成員(吳秀虹;何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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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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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所指成員的任期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起,為期一年。
第16/2023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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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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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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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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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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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