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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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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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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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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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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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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3/200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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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3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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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修改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3/200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九)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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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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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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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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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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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