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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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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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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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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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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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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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1澳大賓館一樓創新中心設計及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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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88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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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華聯創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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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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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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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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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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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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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