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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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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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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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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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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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旅遊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 2011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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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一名代表為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柯海帆),以代替另一名成員(José Lopes Ricardo das Neves(李維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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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3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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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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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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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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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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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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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