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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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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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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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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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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文化局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清潔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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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清潔服務(第一部份)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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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677-6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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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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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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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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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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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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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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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