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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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3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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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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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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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5-12-18 -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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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青年事務委員會 / 青年 / 組成 / 人員替換 / 代表 / 社團;團體 / 2025 /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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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正選委員及候補委員。(黃耀興、梁嘉傑、李兆祖,以替代原委員(陳禮祺;許結玲;黃家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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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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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12/2002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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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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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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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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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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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