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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39/2025
  • 公佈日期
    2026-01-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職責;授予 / 照顧者津貼 / 津貼 / 社會保障 / 社會福利 / 要件 / 評估;評審;評核 / 經濟狀況 / 家庭;家屬 / 收入;收益;所得 / 最高限額度 / 期限;期間 / 社會工作局 / 2026 /
  • 摘要
    修改經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
  • 頁數
    第9-1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
    載於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表一取代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附表一。
    廢止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
    第6/2007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