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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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3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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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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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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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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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職責;授予 / 照顧者津貼 / 津貼 / 社會保障 / 社會福利 / 要件 / 評估;評審;評核 / 經濟狀況 / 家庭;家屬 / 收入;收益;所得 / 最高限額度 / 期限;期間 / 社會工作局 /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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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經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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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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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
載於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表一取代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附表一。
廢止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
第6/2007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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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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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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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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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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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