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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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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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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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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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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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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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工程研究及檢測中心樓的修訂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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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67-20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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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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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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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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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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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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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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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