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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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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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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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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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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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健康城市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衛生;健康 / 環境 / 生活質素 / 人口;居民 / 組成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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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名代表為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戴華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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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70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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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30/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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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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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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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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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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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