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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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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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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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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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5-04-17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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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2016);大賽車組委會 / 籌組委員會;組織委員會 / 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交通事務局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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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二零二五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成員。(李頴康,以替代原成員(莫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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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0-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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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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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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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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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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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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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