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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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6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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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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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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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5-05-15 -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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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社會工作委員會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市政署 / 勞工事務局 / 社會保障基金 / 2025 /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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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委任社會工作委員會正選委員及候補委員。(譚惠芳、陳元童、鄧穎琪、陳寶雲,以替代原委員(關施敏;黃志雄;李錫樵;容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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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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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33/2003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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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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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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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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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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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