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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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4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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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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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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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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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秘書;秘書長 / 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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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職權轉授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秘書長。(陳穎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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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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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起產生效力。
刊登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的第43/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更正本批示的葡文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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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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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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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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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