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0/2025
 - 
						公佈日期2025-04-0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 
						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5-04-01 - 2027-03-31)
 - 
						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科技創新業務企業評審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評估;評審;評核 / 企業 / 技術革新;科技創新 / 工藝;工藝學;技術;科技 / 科學;理學 / 代表 / 財政局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工業界 / 商業;貿易 / 2025 / 2026 / 2027 /
 - 
						摘要續任及委任科技創新業務企業評審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 
						頁數第145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一款至第五款所指的評委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第1/2021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內。
 
- 
							經適應化處理-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