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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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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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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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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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5-04-01 - 202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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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科技創新業務企業評審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評估;評審;評核 / 企業 / 技術革新;科技創新 / 工藝;工藝學;技術;科技 / 科學;理學 / 組成 / 代表 / 財政局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工業界 / 商業;貿易 / 2025 / 2026 / 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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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及委任科技創新業務企業評審委員會主席(鍾聖心)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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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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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一款至第五款所指的評委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第1/2021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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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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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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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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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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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