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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5/2025
  • 公佈日期
    2025-04-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財政局 / 旅遊局 / 博彩監察協調局;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 勞工事務局 / 統計暨普查局 / 2025 /
  • 摘要
    修改第84/2024號、第85/2024號、第86/2024號、第87/2024號及第8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並將一職權轉授予若干部門領導。
  • 頁數
    第48-5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修改刊登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的第84/2024號、第85/2024號、第86/2024號、第87/2024號及第8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的第一款(四)項和(五)項。
    修改刊登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的第84/2024號、第85/2024號、第87/2024號及第8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的第三款。
    修改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第8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的第四款。
    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二組第59/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廢止本批示第六款(四)項。
    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二組第70/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廢止本批示第六款(二)項。
    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二組第72/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廢止本批示第六款(六)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