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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1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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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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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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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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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假期;年假 / 缺勤 / 公共開支 / 招待費;交際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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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許志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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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22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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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廿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二組第2/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第二組第7/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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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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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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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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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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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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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