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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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17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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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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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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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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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批給;特許 / 批給合同;特許 / 土地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建築 / 商業;貿易 / 住宅;房屋 /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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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河邊新街的土地的批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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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9983-99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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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批示即時生效。
載於附件編號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第1050.02號案卷及土地委員會第31/2006號案卷之合同作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由公佈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二組的第167/SATOP/96號批示所規範的合同的第二條款第一款所訂定的租賃期限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續期10(壹拾)年。
修改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二組第5207頁的第167/SATOP/96號批示規範的合同第三、第四及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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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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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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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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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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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