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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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104/8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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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198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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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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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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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法令 / 規章;條例 / 職責;授予 / 住宿 / 公共行政 / 合同 / 發展合同 / 住宅;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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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管制發展合約制度所推行政府居屋之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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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3414-34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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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廢止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三期第124/84/M號法令中與本法規規定相抵觸的規定。
刊登於一九八六年三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期第861頁的更正書(第3/86號),更正第二十二條第五款之條文。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九期第54/86/M號法令廢止第五十條之條文。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41/87/M號法令修改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五款、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等規定。
一九八八年八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69/88/M號法令廢止第一條至第三十五條之條文。
本法令被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4/99/M號法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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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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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