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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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18/9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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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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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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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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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安裝;設施 / 運作 / 稽查;監督;監察 / 商業場所 / 商業化 / 商品;貨物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海上運輸 / 碼頭 / 自由港 / 處分;制裁;處罰 / 水警稽查隊 / 經濟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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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範在國際過境旅客或外出旅客專用區內獲許可進行貨物交易之商業場所之設立、運作及監察,而該等商業場所設於碼頭、汽車總站、火車總站或飛機場等之客運大樓內。 ﹝免稅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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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30-3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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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對本法令作適應化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對本法令作修改表述。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確認第二條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