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
LegisMac記錄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7/94/M
公佈日期
1994-05-30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2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廢止
敘述詞
規定;規範
/
證明書;證書
/
居留;居所
/
居民身份證
/
身份證明文件
/
摘要
關於修改管制為獲得居民身份證所需之居留證明之七月十三日第37/92/M號法令第一條及二條f項事宜。
頁數
第513頁
註記
修改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37/92/M號法令第一條及第二條f項。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63/95/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