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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9/8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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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198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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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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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不生效經第26/2024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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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預算法 / 預算命令 / 預算 / 本地區總預算 / 分類;評核;評分 / 地區收入 / 地區開支 / 公共會計 / 公共財政 / 財政制度 / 市政機構 / 民政 / 公共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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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修正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一三、一四及一五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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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081-10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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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法令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127頁內。
 修改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公佈的第41/83/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之規定,並取替附件二及附件三之內容。
 一九九零年九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公佈的第55/90/M號法令修改附件二第七章的內容。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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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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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第41/83/M號法令,訂定有關本地區總預算及公共會計之編製及執行,管理及業務帳目之編製以及公共行政方面財政業務之稽查規則。
- 第79/GM/98號批示,命令公布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之中譯本,並公布修改該法令之五月二十六日第49/84/M號法令及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之中譯本,以及公布經五月二十六日第49/84/M號法令、十二月三十一日第61/86/M號法令、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及九月十七日第55/90/M號法令修改後之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現行文本之中譯本(規範制定及執行本地區總預算及本地區公共會計、制定營業年度帳目及管理帳目以及監察澳門公共行政部門之財政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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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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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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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