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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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52/7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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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197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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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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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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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分類;評核;評分 / 紀念物;紀念碑 / 考古遺蹟 / 古樹名木 / 文化遺產 / 文物保護 / 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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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文物清單調整及修改八月七日第34/76/M號國令第一一條及一五條條文(關於澳門藝術性公物之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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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5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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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修改一九七六年八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34/76/M號法令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之規定。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四年六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56/84/M號法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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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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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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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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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