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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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52/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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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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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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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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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勞動關係 / 機會平等 / 晉升 / 工作;勞動 / 就業 / 報酬 / 職業培訓 / 社會保障 / 處分;制裁;處罰 / 稽查;監督;監察 / 婦女 / 女工 / 婦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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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在勞動關係內須遵守之規則,以保障男女勞工在就業上獲平等之機會及待遇--若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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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28-21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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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所有違背婦女在任何活動領域或行業內,自由求取就業、職業或工作職位,以及晉升至任何職業等級之法律規定、規範性規定或行政規定,但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七條第三款所定者除外。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7/2008號法律修改第十五條。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對本法令作適應化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確認第十八條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重新公佈第52/95/M號法令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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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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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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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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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