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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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52/9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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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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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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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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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法律制度 / 學習 / 職業學習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培訓 / 職業培訓 / 規範;規定;規條 / 企業 / 人力資源 / 證明書;證書 / 評估;評審;評核 / 學徒培訓委員會 / 勞工暨就業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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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學徒培訓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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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81-19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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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規第二十四條之規章性規定,應在本法規開始生效後最多一百二十日內制定。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對本法令作適應化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確認第三十七條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