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60/99/M
  • 公佈日期
    1999-10-1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組成 / 土地委員會 / 規章;條例 / 批給;特許 / 土地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土地法 / 土地工務運輸司 / 廢止 /
  • 摘要
    訂定土地委員會之織組成及權限─若干廢止。
  • 頁數
    第4336-4339頁
  • 註記
    本法規於公佈翌日生效。
    廢止一九六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公佈的第1679號立法性法規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及第五十八條之規定;以及廢止一九七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公佈的第8/78/M號法令。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8/2024號行政法規廢止本法令第三條e項。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對本法令作適應化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確認第四條第一款e項及第九條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