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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共和國總統命令 (DPR) 1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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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199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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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9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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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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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公約;協定;協約 / 工作衛生 / 航海 / 船 / 人員 / 海上安全 / 工作安全 / 海;海洋 / 澳門 / 葡萄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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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將《一九七四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74/78)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該公約係經十月十四日第79/83號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八三年十月十四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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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58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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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共和國總統令已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百八十一期第一組A。將一九八三年十月十四日《共和國公報》第二百三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第79/83號政府命令核准以便總統批准的《公約》之適用延伸至澳門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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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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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第13/99/M號決議,( 立法會對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一日的倫敦簽訂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按照其目前適用狀況延伸到澳門給予贊同的意見。)
 - 第172/99號共和國總統令,將《一九七四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74/78)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該公約係經十月十四日第79/83號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八三年十月十四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 第79/83號政府命令,通過《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待批准。
 - 第175/99號通告,茲公布:作為《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74)》保管人之國際海事組織總幹事透過一九九九年十月五日之照會作出通知:葡萄牙政府已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四日通知該公約之修正本適用於澳門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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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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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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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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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