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2014
 - 
						公佈日期2014-01-2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年資獎金 / 房屋津貼 / 家庭津貼 / 結婚津貼 / 出生津貼 / 喪葬津貼 / 各類津貼(報酬) / 遺體搬遷 / 遺體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公務員 / 公共職能;公職 / 2014 /
 - 
						摘要調整年資獎金、津貼及補助的金額。
 - 
						頁數第23-25頁
 - 
						註記本法律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2/2011號法律的附表由本法律附件一之表取代。
經一九九五年四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17/95/M號法令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2/2011號法律修改的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表二,由本法律附件二之表取代。
經一九九五年四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17/95/M號法令、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期副刊第62/98/M號法令及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期第89/99/M號法令修改的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表六,由本法律附件三之表取代。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廿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8/2016號法律調整附件一的表所載的房屋津貼金額。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5/2018號法律調整《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表二所載的出生津貼金額。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8/2025號法律的附件所載的表二替代《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表二。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8/2025號法律廢止本法律第二條及附件二。
(第8/2025號法律自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經第8/2025號法律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表二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經第8/2025號法律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四十四條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