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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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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199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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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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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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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審計署 / 組織法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職責 / 官僚主義 / 審計 / 審計長 / 效力 / 效率 / 衡工量值式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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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通過《審計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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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67-1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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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法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本法律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條之規定,設立審計署;審計署獨立工作,審計長對行政長官負責。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732頁內的更正書(第19/2000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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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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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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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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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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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