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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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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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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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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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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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基金;資金 / 投資 / 有價證券 / 不動產 / 運作 / 稽查;監督;監察 / 管理實體 / 管理 / 合同 / 公司 / 分類;評核;評分 / 登記 / 商業登記 /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 公司資本 / 訴訟;訴;股份;股票;行為 / 商業化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出版;公佈 / 期限;期間 / 組成 / 監察費 ; 稽查費 / 制度 / 處分;制裁;處罰 / 行政違法 / 法律在空間上之適用 / 累犯 / 罰款;罰金 / 過渡規定 / 補充法律 / 廢止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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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投資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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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5-1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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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3/2023號法律第一百四十四條、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54/95/M號法令及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83/99/M號法令。
對十一月二十二日第83/99/M號法令規定的提述及準用,以及對“管理規章”及“內容簡介”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分別視為對本法律相關規定的提述及準用,以及對“基金設立文件”及“基金說明書”的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