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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5/2025
  • 公佈日期
    2025-07-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法律制度 / 旅行社 / 職業 / 指南;手冊;憑單;導遊 / 旅遊 / 旅行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旅遊局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要件 / 期限;期間 / 運作 / 應用;使用 / 運載工具;車輛 / 機動車輛 / 登記 / 數據庫;資料庫 / 要件 / 合同 / 民事責任 / 解除 / 禁止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保險 / 導遊證 / 工作檢查;勞動監察 / 稽查;監督;監察 / 治安警察局 / 制度 / 處分;制裁;處罰 / 行政違法 / 違法行為 / 罰款;罰金 / 累犯 / 過渡規定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補充法律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廢止 /
  • 摘要
    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
  • 頁數
    第41-94頁
  • 註記
    本法律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下列規定,但不影響上節規定的適用:一九八九年九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第十八條及第三十一條c項;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48/98/M號法令;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42/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旅行社及導遊職業的規範》;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2/2010號行政法規《豁免由旅遊局發出的准照及工作證的續期費用》;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5/2016號行政法規《修改規範旅行社及導遊職業的十一月三日第48/98/M號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