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127/2009
 - 
						公佈日期2009-12-2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公證書 / 合同 / 批給合同;特許 / 批給;特許 / 公共服務 / 海上運輸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旅客;乘客 / 碼頭 / 氹仔島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 
						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有關解除《澳門特別行政區(氹仔客運碼頭)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海上客運服務營運合同》協議的公證契約的簽署人。
 - 
						頁數第1724頁
 - 
						註記
 
- 
							經適應化處理-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