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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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1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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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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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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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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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合作框架協議 / 技術合作 / 建築 / 安裝;設施 / 海;海洋 / 粵港澳大灣區 / 廣東省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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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共建粵港澳大灣區海平面中心合作協議》。(譚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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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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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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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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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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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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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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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