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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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4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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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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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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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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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契約;公證書 / 批給合同;特許合同 / 合同 / 批給;特許 / 公共服務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泊車 / 大廈 / 交通事務局 / 碼頭 / 氹仔島 / 政府長者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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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日光設施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快富樓停車場、麗都停車場、氹仔客運碼頭停車場、湖畔大廈停車場及東北大馬路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的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證合同。(譚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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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1-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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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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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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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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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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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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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