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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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4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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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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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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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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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契約;公證書 / 批給合同;特許合同 / 合同 / 批給;特許 / 公共服務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泊車 / 大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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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銘基清潔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何賢公園停車場、馬六甲街停車場、望善樓停車場、望賢樓停車場、永寧街停車場及河邊新街停車場的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證合同。(譚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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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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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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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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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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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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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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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