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7/2002
  • 公佈日期
    2002-03-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修改 / 酒店業及同類行業規章 / 規章;條例 / 旅館業場所 / 酒店業 / 手續費 / 費用;稅率;收費 / 旅遊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 摘要
    修改經四月一日第83/96/M號訓令核准並經七月二十一日第173/97/M號訓令修改的《酒店業及同類行業規章》。
  • 頁數
    第264-265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開始生效。
    修改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83/96/M號訓令核准的《酒店業及同類行業規章》附表IV中第二條a)項和b)項。
    本行政命令已被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5/2026號法律所廢止。
    (第5/2026號法律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