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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21/8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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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佈日期198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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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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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文本中文 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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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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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述詞保險業務;保險活動 / 企業 / 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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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核准「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從事保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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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數第1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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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記本訓令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內。
根據二零零一年九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56/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維持"The Sumitomo Marine and Fir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險業務的許可,該公司名稱改為"Mitsui Sumitomo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本訓令已被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47/2005號行政命令默示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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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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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第50/81/M號法令,訂定在澳門地區進行保險活動法律制度。
 - 第213/83/M號訓令,訂定汽車保險一般及特別條件。
 - 第21/84/M號訓令,核准「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從事保險活動。
 - 第15/85/M號訓令,核准「三和海上及火災保險有限公司」經營「海上貨物運輸」保險。
 - 第293/GM/99號批示,命令公布數份訓令之中譯本。
 - 第56/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維持一月二十八日第21/84/M號訓令對“The Sumitomo Marine and Fir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險業務所作的許可,該公司名稱現已改為「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株式會社」。
 - 第48/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許可“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株式會社”經營“疾病”及“機器損壞”的一般保險項目,並附註於已由一月二十八日第21/84/M號訓令及二月二日第15/85/M號訓令所許可經營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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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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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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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