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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13/2025
  • 公佈日期
    2025-10-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一般制度 / 組織 / 組織架構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附屬部門 / 項目組 / 自治基金 / 諮詢組織 / 組成 / 人員 / 人員編制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過渡規定 / 權限授予 / 重組 / 取消;消滅;撤銷 / 公共行政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秘書處 / 行政會;執行委員會 / 廉政公署 / 審計署 / 警察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外辦事處 / 立法會輔助部門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檢察長辦公室 / 澳門大學 / 澳門旅遊大學 /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醫學中心);澳門協和醫院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 摘要
    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
  • 頁數
    第7-20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二副刊第85/84/M號法令《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
    按照第85/84/M號法令第十條規定設立項目組的規範性文件繼續有效,直至失效或被取代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