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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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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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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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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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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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修改 / 支付;繳付 / 退回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規定;規範 / 預算政策 / 預算法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預算 / 本身預算 / 行政當局投資及發展費用計劃 / 公共開支 / 公共收入 / 自治實體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施政報告;施政方針 / 公共行政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預算提案 / 報告;報告書 / 期限;期間 / 控制;管制;監督 / 預算之修改 / 公共會計 / 廢止 / 政府 / 財政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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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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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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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副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五條。
在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副刊第2/2018號行政法規內增加第九十三-A條。
修改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副刊第2/2018號行政法規文本的表述。
在法律、規章、合同及其他法律上的行為中對“M/3 RF格式支付指令”、“OR M/7格式支付憑證”及“M11格式的憑單”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分別視為對“M/3支付指令”、“M/7支付指令”及“M/11存款憑證(司庫活動)”的提述。
廢止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副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六十一條第四款至第八款及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85/98/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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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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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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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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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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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