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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2007
  • 公佈日期
    2007-02-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豁免費用 / 支付;繳付 / 費用;稅率;收費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船舶 / 捕漁;釣魚;漁業 / 手續費 / 港務局 / 2007 /
  • 摘要
    核准豁免漁船年度准照的手續費。
  • 頁數
    第669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的手續費。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1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1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19/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1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2/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277/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2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42/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