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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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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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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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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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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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電力裝置 / 電能 / 供應合同 / 能源供應 / 期限;期間 / 費用;稅率;收費 / 豁免費用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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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電力裝置使用准照的發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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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736-27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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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2802頁內的更正書(第17/2011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6/2025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二條至第六條及第十條。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6/2025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的各種表述。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6/2025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行政法規附件一至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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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應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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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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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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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