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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決議 (RES) 2/2025
  • 公佈日期
    2025-07-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決議(澳門特區) / 修改 / 立法會決議 /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 規程;議事規則 / 立法會 / 報告;報告書 / 期限;期間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議員 / 會議 ; 集會 / 委員會;佣金 / 培訓 / 議決;決議 / 上訴 / 法規的公佈 /
  • 摘要
    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
  • 頁數
    第64-126頁
  • 註記
    本決議自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修改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1/1999號決議通過,並經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2004號決議、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2/2009號決議、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2013號決議、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2015號決議和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017號決議修訂的《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四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二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七條。
    《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編第五章的標題改為“議員團、代表團及其他活動”。
    經加入本決議、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2004號決議、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2/2009號決議、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2013號決議、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2015號決議和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017號決議引入的修改後,以附件形式重新公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1/1999號決議通過的《立法會議事規則》。